宁波市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宁波市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宁波营商环境法治化向好向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通过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提升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问题发现能力。宁波市司法局在2024年开展的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便民热线建立合作机制司法部试点工作基础上,锚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要求,针对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突出问题,通过线索预警阀值设定、信息一点推送、问题一室研判、线索一键流转等流程优化,进一步提升宁波市行政执法监督问题发现能力。自5月13日宁波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线索处置中心实体化运行以来,共排查线索5061条,整理问题1282件,涵盖投诉举报、人力社保、电子政务、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市场销售、法律纠纷等企业常见问题。
依托“执法甬e督”大数据分析等数字化手段,提升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问题研判能力。宁波市司法局以2023年发布的《行政执法监督数据元规范》(DB3302/T 1145-2023)为标准,充分利用现有的省监督系统、“民呼我为”“互联网+监管”等平台数据,依托大数据局,加快开发“执法甬e督”数仓建设,研发涉港口物流、对外贸易、商贸服务、生产制造、农业农村等领域高频行政执法问题分析模型,通过系统融合、数字赋能、综合集成,将“执法甬e督”进行迭代升级,实现政府履职监管的核心业务数字化转型。自线索处置中心实体化运行以来,共研判剔除线索3779件,归类整合86件,处置登记47件,涉及公安、海关、发改、商务、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市场监督、住房城乡等部门。
强化线索处置中心实体化运作,提升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线索处置能力。宁波市司法局联合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成立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专班,并同步启用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办线索处置中心。市司法局积极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将工作专班与处置中心合二为一,整合市纪委监委、市司法局、市检察院专家库资源,极大提升重大、疑难问题的专家“会诊”效能,真正发挥纪委监委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检察监督的监督合力。近一个月,中心共向部门移送线索26件、督办问题6件、处置案件11件、上报省厅2件。
发挥全方位行政执法监督格局的社会力量作用,提升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社会影响能力。宁波市司法局自2022年起积极探索建设“3+N”数字化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于2023年开发“监督员扁平化指挥系统”,实现任务派单、接单考核、意见反馈、满意度测评,积极发挥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在宁波市全域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市县乡三级监督运行机制,实现与“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向乡镇授权行政执法的监督同步。2024年在全市商协会设立市县两级行政执法监督观察站(点),进一步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到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来。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解答企业咨询72起、合规指导16起、纠正违规限高2件、督促立案3件。
下一步,宁波市司法局将以此次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为契机,查摆问题,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和手段,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宁波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工作走实走深,为宁波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